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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拆4年后申请行政赔偿,起诉期限为什么没过-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每个自然人都享有法律赋予的一系列权利,包括起诉权。另一方面,司法机关的运行也需要成本,案件纷至沓来,司法机关不得不考虑具体提供法律救济的效益。因此,当事人提起诉讼有期限限制,超过起诉期限,对方当事人可以提出抗辩,此种情形下,原告一方的诉讼请求可能无法获得支持。

房子被拆4年后申请行政赔偿,起诉期限为什么没过-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一般是6个月。

  近日,在一起案例中,被诉行政机关以原告申请行政赔偿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是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这是为什么呢?看看冠领律师如何解读。

  何雨(化名)老家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相关部门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后,何雨对方案确定的补偿条件不满意,双方迟迟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邻居们陆陆续续签署了补偿协议,何雨意识到仅凭自己的呼喊去抵抗征收是螳臂当车,于是准备寻求法律救济。没想到的是,短短五天之后,相关部门便拆除了何雨家的房屋。

  木已成舟,但律师告诉何雨,相关部门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其行为足以构成违法强拆,建议他提起诉讼。在此之前,由于何雨的房屋年代久远未办理产权证书,又涉及多次转让,导致该房屋存在权属争议,律师先代理何雨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房屋为何雨所有。

  该案牵涉多人,案情复杂,又关系到一大笔拆迁款的归属,争议较大,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法院最终确认了何雨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何雨赶紧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违法。拿到两份胜诉判决后,距离何雨亲眼看见老宅轰然倒塌已过去了四年,何雨一鼓作气,坚持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强拆部门对强拆进行赔偿。在庭审中,强拆部门主张该强拆行为已过起诉期限,但法院并未采纳,最终支持了何雨的主张。

房子被拆4年后申请行政赔偿,起诉期限为什么没过-图2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6个月。但何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强拆行为之日起,及时提起了诉讼,只是在诉请行政赔偿之前,需要先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和该强拆行为违法,并因此无法在6个月的期限内提起请求行政赔偿的诉讼。何雨没有躺在权利上睡觉,如果这种情形不被允许,被强拆人的权益将难以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法院依据该条规定,对强拆部门已过起诉期限的抗辩不予采纳,最终支持了何雨的请求。

  撰稿人:郝鸿岳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C

  审核律师:董鑫蕊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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