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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品房拆迁律师-老房业主不同意能强制拆除房屋吗

  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商品房拆迁也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依法给予补偿。那么,商品房拆迁业主不同意,征收方能否强制拆除房屋?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浙江商品房拆迁律师-老房业主不同意能强制拆除房屋吗

  浙江宁波的谢先生于2003年购得商品房一套,并持有产权证,2021年该商品房所在区域被列入征收计划要拆迁,已经公式征收公告,但很多业主普遍对补偿不满意,都不同意拆迁,一直在与征收方协商,征收方多次表示业主不同意,也可以强制拆除房屋,想让大家尽快签订拆迁协议。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行政拆迁有一定的强制性,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不需要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也可以实施拆迁。

  但征收方要和被征收方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根据“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依法实施拆迁。如果要强制拆除房屋,也必须要有明确的司法判决和依据,不能随意拆除。

  本案中以谢先生为代表的业主不满意补偿,可以和征收方协商,或者在补偿方案公布以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要求修改方案,亦或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提高补偿,在双方未签订补偿协议之前,可以拒绝在现方案上签字和腾退房屋。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浙江商品房拆迁律师-老房业主不同意能强制拆除房屋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李静

邵阳不动产法务律师事务所(www.tieqiaolawyer.com/budongchanfawu)提供邵阳市不动产法务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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