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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补偿律师:房屋被征收申请信息公开屡遭拒绝怎么办

  房屋被征收,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却屡遭推脱。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城中村改造补偿律师:房屋被征收申请信息公开屡遭拒绝怎么办

  2017年,市政府对A区城中村某地块进行改造,包括吴显民(文中均为化名)等在内的1300余户居民所居住的国有土地被征收。2021年1月5日,吴显民向市政府申请对改造项目补偿款的分户账目予以公开。市政府收到申请后,转交住建局予以办理。住建局将该申请的事项交由建筑服务中心予以办理。

  2021年4月1日,建筑服务中心向吴显民作出了《信息告知书》,告知“由于征收补偿涉及被征收人的个人信息,且A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较大,为依法保护信息公开所涉及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请申请人提出要求公开的分户补偿具体名单,经按规定批准后即可到建筑服务中心查询”。吴显民不服该告知书,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吴显民等人所居住的土地系为国有土地,住建局是该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具体部门,具有依法公开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的法定职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建局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且该信息公开的内容系属应主动公开的内容。

  截止到目前,绝大多数被拆迁人已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领取安置补偿款,住建局应主动公开征收补偿的分户信息,而住建局作出的《信息告知书》告知应提出公开的分户补偿具体名单或范围,并需经批准后方可到市建筑行业指导服务中心查询,因此住建局的此项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规定,违反法律规定做出的《信息告知书》属适用法律错误情形,该《信息告知书》应当予以撤销。另外,建设服务中心作为住建局的下设职能部门,其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其做出《信息告知书》属超越职权的行为;该《信息告知书》亦应当予以撤销,故对吴显民要求撤销该《信息告知书》的请求予以支持。

  对于吴显民要求住建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本案吴显民所要求住建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系因国有土地征收工作所引起的,因此相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而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系本案所涉的特别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为一般法,当一般法与特别法规定有不同规定时,应按特别法的规定予以实施,即住建局应当按照特别法的规定即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而住建局本应主动公开该补偿信息却要求向住建局提供相应的申请,亦属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根据规定,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住建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因此可责令住建局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该法定职责。故对吴显民申请公开征收补偿分户信息的请求,予以支持。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城中村拆迁补偿律师:房屋被征收申请信息公开屡遭拒绝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黄洋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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