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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邵阳“民告官”案一审将由这些法院集中管辖!

3月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基层法院将于今年5月1日起全面施行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的情况。 集中管辖是否会给老百姓打官司带来不便? 为解决跨区划集中管辖后群众诉讼路途远等不便问题,集中管辖实施后,允许当事人在所属市州两个集中管辖法院中选择管辖,集中管辖法院立案大厅将设立专门的行政诉讼立案窗口。同时,各基层人民法院将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当事人可以在属地法院递交诉状,由属地法院移交集中管辖法院立案受理,并通过积极开展网上立案、巡回审判、远程视频开庭等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对已审结的案件,由集中管辖法院按照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原则,决定在本院自行宣判或委托属地法院代为宣判。 集中管辖实施时间 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娄底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 集中管辖法院及管辖范围 1.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双清区、大祥区、邵阳县、新邵县、邵东县、武冈市;2.武冈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北塔区、隆回县、洞口县、新宁县、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 ↓↓ 集中管辖工作对接 集中管辖实施后,非集中管辖法院对辖区一审行政案件不再行使管辖权,在集中管辖实施前已经开始审查或审理但未处理完毕的一审行政案件,继续处理完毕。 来源|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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